2023-09-09 10:49:30 来源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国家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深入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零售环节监管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麻精药品专项整治常态化。为确保全市麻精药品在经营环节上不流入非法渠道,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管得住、用得上、不流弊”的目标,切实加强麻精药品监管,坚持周密部署、抢前抓早、迅速行动。多年以来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集中打制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协调机制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将麻精药品监管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断加强经营环节麻精药品专项检查,坚持全过程监管,以检查促提高、以检查促规范,有效遏制了麻精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坚持麻精药品监管高压态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积极采取自检自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药品零售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连续开展了多角度、全覆盖、不留死角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是否设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柜、是否将购药信息扫码上传至公安平台且单次销售不超过2个最小包装、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规定等,明确要求自7月1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曲马多复方制剂、依他佐辛、吡仑帕奈等新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品种的药品。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打好禁毒组合拳。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开展曲马多类等特殊药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麻精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止曲马多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滥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经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3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经营麻精药品行为。(供稿: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标签: